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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切实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切实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特通告如下:
一、阳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受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全市装饰装修市场的统一管理,依法对装饰装修进行监督管理。
二、严格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凡未取得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从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三、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管理。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必须纳入招投标管理,建设单位不得将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施工。
四、强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必须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对原有建筑物拆改主体结构、设备或明显加大荷载影响结构安全的室内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报批。已鉴定为危险的房屋不得进行室内装饰施工。
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五、相关事宜请联系:阳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668234
地址:市桃北中路18号建设大厦14层
2011年11月9日